首页 > 林业改革 > 经验交流
 
云南沧源县林改试点工作取得六方面成效
 
吉林省林业厅 lyt.jl.gov.cn    2007-09-29 10:45    来源: SRC-2922     字体显示:
 

 

  临沧市沧源县在开展林改试点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机构建立、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工作,确保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取得了六个方面的成效。一是明晰了集体林产权。此次林改试点工作共落实自留山25691.41亩,家庭承包山(责任山)146981.59亩,落实组宗地974宗,户宗地10706宗,涉及林改面积189960.15亩,实现均山到户面积172673亩,均山到户率达90.89%。通过林改,各村、组的集体林地大部分都实现了均山到户,集体林产权得到落实,初步解决了制约林业发展的产权问题,基本确立了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二是群众护林营林意识增强。在林改试点期间,驻村工作队以“一体两会”试点工作为载体,帮助芒卡镇各村建立“三防”协会(防火、防病虫害、防盗伐)9个,核桃产业协会5个,竹子产业协会2个,为5个橡胶产业协会制定完善协会章程,帮助9个村委会完善森林资源管理村规民约,并积极引导群众结合实际发展林产业,群众对“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认识不断提高,“看好自己的山,管好自己的林”、“把山当田一样的耕,把树当菜一样来种”已逐步成为群众自觉自愿的行为,群众的护林爱林营林意识普遍增强。三是干部队伍得到锻炼。林改工作无论是野外踏山认界,还是早晚入户宣传,都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使干部的工作作风得以转变。在具体操作中,从会议通知到会议纪录、从纠纷调处方案到纠纷调处协议、从重大问题的决策到痕迹材料的生成等都必须按照相关法规运作,使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得以增强。四是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在宣传动员、调处山林纠纷等工作中,领导干部、驻村工作队员进村入户与群众拉家常、讲政策,从召开会议到入户座谈,从政策宣传到宗地划分,工作队员与群众一起上山分山分林,与群众同吃、同住,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通过测评,群众对林改的满意率为99.9%,对工作队员的满意率为99.8%。五是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有效推进。此次林改宣传中,内容涉及《森林法》、《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操作过程中,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六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得到夯实。“三提五统”取消后,芒卡镇各村集体平均每年只有8千元左右的收入,林改后,各村每年的集体收入平均可达3.7万元,随着产业的发展,收入还会不断增加。

 
     

 相关链接
 
 
  责任编辑: 林业厅 附  件: [打 印]  [关闭窗口]  
 
您是第位访客
网站制度 | 使用帮助 | 访客留言 | 联系我们
网络实名:吉林省林业厅政务信息网
Copyright 2006-2007 lyt.jl.gov.cn,All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吉林省林业厅 承办维护:吉林省林业厅宣传中心 技术支持: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增值业务中心
电子邮箱:lyt@jl.gov.cn 联系电话:0431-88626865
ICP备案号:吉ICP备06006197号 网页分辨率1024*768 建议使用IE5.0以上版本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