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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吉林省林业厅 lyt.jl.gov.cn    2007-10-09 11:21    来源:     字体显示:
 

 

  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正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回良玉副总理今年1月和5月两次到云南考察工作时,对云南的林改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国家林业局贾治邦局长给予了高度评价。

  ——领导重视,高位推动是搞好林改的关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被列入领导的重要工作日程。2003年,省委白恩培书记到林业厅调研,提出“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林业发展思路,指示要认真研究制约林业发展的政策问题,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2005年4月22日,白书记就林权改革作出“一定要改,要快改”的批示。2006年7月17日,白书记批示召开了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发表了重要讲话。省委李纪恒副书记刚到云南工作,就于2006年8月29日到林业厅听取林改工作情况汇报,并作出林改工作要做到“思想到位,工作指导到位、技术服务到位、领导挂钩到位”的重要指示。孔垂柱副省长多次听取林业厅的汇报,对林改过程中涉及到的政策问题、资源保护、林农利益、社会稳定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省委、省政府作出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了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以及改革的范围、内容、政策措施和方法步骤;成立了由省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省长和省林业厅厅长任副组长的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在林业厅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共成立8108个林改领导机构,直接参与林改人数达239918万人。

  ——先行试点。稳步推进是搞好林改的必要指施

  为做好林改的前期工作准备和各项基础工作,省林业厅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制定下发了《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决定的意见》等林改试点相关指导性文件、操作细则和管理制度。2006年5月,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罗平、屏边、砚山、景谷、永平、腾冲、潞西、兰坪、云县等9个县(市)先后启动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工作试点,对宣传发动、开展培训,调查摸底、制度方案,落实权属、核发证书,配套改革、建章立制,检查验收、总结完善等五个阶段开展探索。2007年3月20日前,9个试点县的主体改革试点工作全面通过了省级阶段性检查验收。在试点取得初步经验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于2007年4月在普洱市召开了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会。现场会提出了云南省林改分阶段的工作任务:2007年,原9个省级试点县启动配套改革试点,并完成全省主体改革任务的60%;2008年完成全省主体改革任务,并通过阶段性工作的检查验收;2009年全面组织实施配套改革并完成整个林改的各项工作任务。

  ——广泛参与,加大投入是搞好林改的前提

  云南省林改引起了社会各界普遍的关注和部门的积极参与。按照领导小组成员挂钩联系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省林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和联络员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对挂钩联系单位的林改工作调研和检查指导。各级财政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经费和林改办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三年内省财政初步安排6000万元林改工作经费。至2007年7月底,全省投入林改的工作经费已达31640.32万元。

  ——注重宣传,营造氛围是搞好林改的基础

  省林业厅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宣传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宣传提纲》。省电视台、广播电台、《云南日报))等各大媒体,把林改作为公益性宣传,开辟了林改专栏,定期免费宣传林改。省林改办组织培训、编印林改资料、政策汇编,开展林改工作。全省召开各类会议118204场次,举办培训班36573场次、累计培训2138017人,组织电视电影宣传5957次、广播宣传82978次,印制发放资料3896178册,印发报刊、简报、板报22596期,书写宣传标语483832条。

  ——依法操作。民主决策是搞好林改的基本法则

  在林改中,坚持以《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作为贯穿林改始终的法律依据。在工作方法上,严格依法依规、依靠群众做好林改工作。

  ——主体先行。配套跟进是搞好林改的核心

  为巩固改革成果,适应新的产权制度关系的需要,普洱、大理等州市在做好主体改革的同时,适时跟进配套改革,努力打造‘一个平台、两个市场、四个体系’的林业管理服务新体制和经营新机制。

  ——林改激活了林业产业发展机制

  林改。激发了广大林农造林的积极性,林产业发展得到了社会的广泛支持。据统计,全省新增造林地136.08万亩,投入资金26842.34万元,引入产业发展资金22890.2万元。普洱市新增造林地19.31万亩,投入资金4814.41万元、引入产业发展资金4153.1万元。

  林改使加强森林保护成了林农的自觉行动。据统计,全省实施林改以来,乱砍滥伐案件同比下降20.6%,森林火灾同比下降47.6%。

  林改使林业成为农民增收的新途径。永平县北斗乡林改后,农户发展林产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全乡以泡核桃为主的经济林面积达14万多亩,已组建泡核桃产业协会、林下资源开发协会等9个林业产业协会,林业产业支柱已基本形;成龙门乡大龙午村人均林地面积达50多亩,全村泡核桃面积达1.5万亩,成立了林产品生产经营协会,到2010年人均林业收入可达2000元,走出了一条靠山吃山、用山养山的路子。

  林改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一方面,广大农民积极参与林改,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的政治文明建设。另一方面,广大基层干部始终坚持体察民情、尊重民意、维护民利,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进一步融洽了干群关系。

  林改促进了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各级坚持依法依规操作,广大农民真正成为改革的主体,保证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林改是一次全面、深入、生动的民主法制教育过程,是农村社会民主化进程强有力的“推进剂”。

  云南省林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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