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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处关于报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突出贡献个人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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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20-09-14 1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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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表扬的通知》(吉河办联[2020]32号)部署,经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处推荐,拟确定姜伟同志为吉林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突出贡献个人。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截止到2020年9月21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来信来访接待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698号,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处,邮编:130022,联系电话:0431-88628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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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处关于报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突出贡献个人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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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20-09-14
      

    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表扬的通知》(吉河办联[2020]32号)部署,经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处推荐,拟确定姜伟同志为吉林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突出贡献个人。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截止到2020年9月21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来信来访接待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698号,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处,邮编:130022,联系电话:0431-88628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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