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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 来源:
  • 日期:2020-10-26 0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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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要求和程序,现对报考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按照招聘岗位数排名入闱考生组织进行体检,具体通知如下:

请各岗位体检考生(具体名单附后)1027730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地点:长春市净月区净月大街1643号,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4B区健康管理(体检)中心。省林草局联系人:夏炎,电话:13500803315

按照统一安排进行体检,请各位考生准时到达。为做好考生体检工作,制定考生体检须知,请考生严格遵守:

一、考生要按照规定时间到达体检地点,迟到30分钟者不得参加当次体检。对无正当理由且不向招聘主管部门请假,不按规定时限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体检实行首次验证和两次编号制度。第一次验查考生身份证和第一次编号在体检开始时进行,考生要记住自己的编号,第二次编号在抽血时进行,由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二次编号。

三、体检考生要服从组织体检工作人员和带队医务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编号参加体检,体检中考生不得随意透露自己的姓名、报考部门及报考职位。

四、体检全过程严禁考生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携带通讯设备进入体检中心的,要关闭通讯设备,违者体检结果无效,且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严禁考生在亲友陪同下体检,严禁考生亲友进入体检中心,一经发现考生体检结果无效,且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找人代检或与医务人员协同作弊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且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考生体检结束后不得在体检场所逗留,不得向医生护士打探体检结果,违者体检结果无效。

八、考生体检当日空腹,携带有效身份证,带500元体检费。

九、考生近期身体情况特殊的,要向医务人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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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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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20-10-26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要求和程序,现对报考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按照招聘岗位数排名入闱考生组织进行体检,具体通知如下:

    请各岗位体检考生(具体名单附后)1027730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地点:长春市净月区净月大街1643号,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4B区健康管理(体检)中心。省林草局联系人:夏炎,电话:13500803315

    按照统一安排进行体检,请各位考生准时到达。为做好考生体检工作,制定考生体检须知,请考生严格遵守:

    一、考生要按照规定时间到达体检地点,迟到30分钟者不得参加当次体检。对无正当理由且不向招聘主管部门请假,不按规定时限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体检实行首次验证和两次编号制度。第一次验查考生身份证和第一次编号在体检开始时进行,考生要记住自己的编号,第二次编号在抽血时进行,由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二次编号。

    三、体检考生要服从组织体检工作人员和带队医务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编号参加体检,体检中考生不得随意透露自己的姓名、报考部门及报考职位。

    四、体检全过程严禁考生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携带通讯设备进入体检中心的,要关闭通讯设备,违者体检结果无效,且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严禁考生在亲友陪同下体检,严禁考生亲友进入体检中心,一经发现考生体检结果无效,且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找人代检或与医务人员协同作弊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且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考生体检结束后不得在体检场所逗留,不得向医生护士打探体检结果,违者体检结果无效。

    八、考生体检当日空腹,携带有效身份证,带500元体检费。

    九、考生近期身体情况特殊的,要向医务人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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