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相关规定,省林业和草原局草品种审定委员办公室(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组织专家对2021年度省级草品种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初审通过的7个草品种(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1月9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草品种有异议,可向省林业和草原局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提交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真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电话:0431-88628969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