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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处罚委托书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重点国有林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委托吉林省重点国有林技术服务中心具体行使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并签订《林业行政处罚委托书》,明确了委托执法权限、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委托执法期限等事项。现按规定程序向社会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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