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直属单位>吉林龙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示公告
关于成立天龙泉矿泉水健身饮料厂出售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4-07-18

 各单位及各处室:

  为使天龙泉矿泉水健身饮料厂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扩大生产规模,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优质饮用水,促进我局矿产资源有效开发和利用,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将天龙泉矿泉水健身饮料厂向社会整体竞价出售,成立天龙泉矿泉水健身饮料厂出售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文田

  副组长:张新维  刘喜胜

  成  员:梁松林  张启昌  刘贵华  贾晓慧  高明辉  刘凤英  张栋  郑金辉  李方银

  办公室设在矿产办

  办公室主任:梁松林(兼)

  吉林龙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吉林省辉南森林经营局

  2014年7月2日

版权所有:吉林龙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