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业厅 > 政务大厅
 
吉林省林业厅关于直属单位商品木材实行竞价销售的通知
 
吉林省林业厅 lyt.jl.gov.cn    2008-03-31 16:46    来源: 吉林省林业厅     字体显示:
 

 

吉林科产〔2008〕1号

  省厅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商品木材销售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商品木材经济效益,经厅党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省厅直属事业单位的商品木材实行竞价销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提高竞价销售商品木材的认识。各有关单位要把实行竞价销售提到重要日程,将其作为规范木材经营、销售秩序,防止恶意竞争、垄断经营、暗箱操作等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出成效。

  二、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竞价销售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根据木材生产实际,搞好市场调查,密切注视市场需求动态,认真研究竞价销售商品木材的种类、数量、竞标方式以及竞价标的和时限,在此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竞价操作方案。方案形成后,要坚持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防止少数人说了算,并报省厅备案。

  三、要增强竞价销售工作的透明度。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参与木材竞价的客户条件、竞价销售的相关信息以及竞价销售的基本流程和办法,该公开的都要公开,该张榜公布的要张榜公布,切实做到阳光操作。

  四、要严肃纪律。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木材销售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竞价销售的监管,对违反本通知精神,应当实行竞价销售而没有实行竞价销售,或在竞价销售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和营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日

 
     

 相关链接
 
 
  责任编辑: 林业厅 附  件: [打 印]  [关闭窗口]  
 
您是第位访客
网站制度 | 使用帮助 | 访客留言 | 联系我们
网络实名:吉林省林业厅政务信息网
Copyright 2006-2007 lyt.jl.gov.cn,All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吉林省林业厅 承办维护:吉林省林业厅宣传中心 技术支持: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增值业务中心
电子邮箱:lyt@jl.gov.cn 联系电话:0431-88626865
ICP备案号:吉ICP备06006197号 网页分辨率1024*768 建议使用IE5.0以上版本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