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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
  • 日期:2020-03-24 15: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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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办法〔2020〕39号

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现将《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324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林草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营造更加开放便利市场环境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开放,不得设置对经营者不平等、影响经营者之间公平竞争的市场准入条件。全面规范市场准入程序,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查环节外一律取消,不得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指定、换证等形式设定市场准入障碍。全面清理审批事项,除法定目录外一律取消,不得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或者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事前备案程序。(发改处、法规处牵头,各业务处室配合)

  二、优化务实高效政务服务

  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及其他行政权力,形成权责清单,并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全面加强吉林林草网站与吉林政务服务网建设对接,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接入吉林政务服务网。严格按照项目审批流程时间节点及时开展审批工作,全面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除涉密项目外,全部实现线上审批,杜绝线下审批、秒批等现象。健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替代制、限时办结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服务标准。开展窗口服务工作纪律整顿,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窗口服务作风改进,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更好地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服务。(法规处、信息中心牵头,各业务处室配合)

  三、落实便民利企政策措施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部门职责内容、工作程序、服务承诺在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推进各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制定出台涉企优惠政策,推动各项惠民利企政策以最快速度落实到位。(各处室)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精准协同放权,努力推动2019年确定的6项下放事项尽早落地。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协调推进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其他行政权力等职责落实,进一步优化整合政务服务渠道,将各处室保留的所有批复下达、证照发放等职能向行政审批办集中,实现一窗对外,杜绝群众办事多次跑机关、反复跑处室问题。(法规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五、规范公平公正执法

  加强制度、法规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促进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合法规范,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形成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对现有的行政执法现状进行梳理,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问题。认真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好行政执法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办法,运用“互联网+监督”模式,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归集,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标准化、智能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林草行政执法行为。(各处室)

  六、推行行政审批便民化

  以政务大厅省林草局对外窗口为重点,认真落实“环境美、秩序良、服务优、氛围浓、评价好”的标准,进一步加强行业道德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强力推动党员干部队伍素质提升、服务质量提高 、工作作风改善。积极参加行业窗口文明服务测评,争当岗位明星、岗位标兵,明星窗口。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除涉密项目外,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类审批均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审批。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加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力度,能够通过网络共享的申请材料,不再要求群众重复提供,强化责任担当,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在即来即办的基础,做到急事急办;选取办件区域集中、直接面向群众的事项,适时组织“审批服务下基层”活动,不断提高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生态处、资源处、草原处、动植物处、保护地处、林场种苗处、法规处、防火安全处)

  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大信用教育宣传力度,利用媒体、网络宣传诚信政策,积极营造崇尚诚信的社会氛围。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依法采取“绿色通道”等便利措施,对被列入失信执行人要与相关部门配合,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坚持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出台的政策、向群众和市场主体承诺的事项要坚决兑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要公开、公正。(各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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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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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20-03-24
    吉林办法〔2020〕39号

    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现将《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324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林草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营造更加开放便利市场环境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开放,不得设置对经营者不平等、影响经营者之间公平竞争的市场准入条件。全面规范市场准入程序,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查环节外一律取消,不得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指定、换证等形式设定市场准入障碍。全面清理审批事项,除法定目录外一律取消,不得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或者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事前备案程序。(发改处、法规处牵头,各业务处室配合)

      二、优化务实高效政务服务

      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及其他行政权力,形成权责清单,并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全面加强吉林林草网站与吉林政务服务网建设对接,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接入吉林政务服务网。严格按照项目审批流程时间节点及时开展审批工作,全面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除涉密项目外,全部实现线上审批,杜绝线下审批、秒批等现象。健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替代制、限时办结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服务标准。开展窗口服务工作纪律整顿,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窗口服务作风改进,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更好地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服务。(法规处、信息中心牵头,各业务处室配合)

      三、落实便民利企政策措施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部门职责内容、工作程序、服务承诺在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推进各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制定出台涉企优惠政策,推动各项惠民利企政策以最快速度落实到位。(各处室)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精准协同放权,努力推动2019年确定的6项下放事项尽早落地。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协调推进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其他行政权力等职责落实,进一步优化整合政务服务渠道,将各处室保留的所有批复下达、证照发放等职能向行政审批办集中,实现一窗对外,杜绝群众办事多次跑机关、反复跑处室问题。(法规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五、规范公平公正执法

      加强制度、法规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促进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合法规范,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形成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对现有的行政执法现状进行梳理,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问题。认真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好行政执法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办法,运用“互联网+监督”模式,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归集,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标准化、智能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林草行政执法行为。(各处室)

      六、推行行政审批便民化

      以政务大厅省林草局对外窗口为重点,认真落实“环境美、秩序良、服务优、氛围浓、评价好”的标准,进一步加强行业道德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强力推动党员干部队伍素质提升、服务质量提高 、工作作风改善。积极参加行业窗口文明服务测评,争当岗位明星、岗位标兵,明星窗口。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除涉密项目外,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类审批均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审批。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加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力度,能够通过网络共享的申请材料,不再要求群众重复提供,强化责任担当,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在即来即办的基础,做到急事急办;选取办件区域集中、直接面向群众的事项,适时组织“审批服务下基层”活动,不断提高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生态处、资源处、草原处、动植物处、保护地处、林场种苗处、法规处、防火安全处)

      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大信用教育宣传力度,利用媒体、网络宣传诚信政策,积极营造崇尚诚信的社会氛围。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依法采取“绿色通道”等便利措施,对被列入失信执行人要与相关部门配合,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坚持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出台的政策、向群众和市场主体承诺的事项要坚决兑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要公开、公正。(各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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