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2021〕163号
各市(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现将《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4月15日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林草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林草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大会部署要求,以营商环境建设为突破口,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凝聚共识、综合施策、对标先进、打造优势,推动形成林草行业政策好、机制活、审批少、手续简、成本低、服务优、办事畅、效率高的良好营商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省取消下放要求,及时开展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工作,确保取消、下放和承接林草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对应落实。今年,省级林草部门重点做好国家林草局委托的“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占用林地审批”“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矿藏开采、工程建设征收、征用或者使用七十公顷以上草原审核”等行政许可事项承接工作。各级林草部门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梳理规范,实现同一行政职权在省、市、县、乡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等16个要素统一,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省内不同地区审批标准保持一致。认真落实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规范实施备案程序,严防变相审批和违规乱设审批。
(二)提高审批效率。梳理完善林草行政许可事项,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规范办事服务指南,提升林草政务服务水平。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精简优化审批程序、事项和材料,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巩固提高林草审批效率。探索“互联网+采伐”管理模式,推行“一站式”办理和林农小额采伐“承诺制”管理。持续做好省政府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工作,为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推动项目早开工早落地。
(三)创新服务举措。对标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立足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认真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最烦、最难、最慢领域和环节,依托“数字吉林”建设,推动事项从机关向政务大厅和服务窗口集中,实现“只进一扇门”“办事一个窗”“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落实“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让群众和企业实现掌上可办、网上全办、一网通办,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重复提供,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交。
(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绿色经济发展中的推动作用,进一步有序放活林草资源经营权,落实省政府《关于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林草行业助推绿色经济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21〕5号),及时清理妨碍林草市场公平的政策文件,纠正妨碍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制度行为,坚决砍掉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限制,坚决打破各种“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真正让市场主体进得来、留得住、活得好。
(五)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决策部署,以更快更好更方便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办事创业为导向,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深入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编制告知承诺制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逐步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精简或取消伐前查验等程序。
(六)加强行业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正面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实行“零容忍”,形成整改清单,督促立行立改,确保改深入、改彻底、改到位。对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受委托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或者不当行为,进一步提升办事群众和企业获得感。
(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林草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追责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执法案件监督,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办理及情况通报等工作。全面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及时更新内容、标准,加强动态管理。省级林草主管部门定期开展全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继续开展“典型差案”评查,倒逼行政执法不断向好。
(八)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公开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同时推进林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政策解读意识,将政策解读作为优化营商环境重要任务,坚持应解读尽解读,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以及政策出台后给群众带来政策红利的,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和宣传,助力推进政策落实。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内容,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透明。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林草部门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带头干、负总责,肩负起林草“新担当、新突破、新作为”重大职责使命,将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等重要工作摆上日程,结合实际制定本级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会议或领导小组会议,精准掌握本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按照“五化”工作机制,逐级细化指标,层层压实责任,采取务实有效措施,确保任务落地落实,实现林草营商环境迈上新台阶。
(二)研究借鉴创新。要着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研究借鉴兄弟省市县的创新举措,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实行再对标、再优化,抓紧推出更多普遍适用、务实管用可复制的举措。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推动具体规定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三)加强督查检查。要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对营商环境建设落实情况督查检查,每半年梳理排查一次问题清单,逐一建立台账、摸清问题情况、找准问题症结、提出解决方案,据此分析研判总体形势,向本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林草营商环境质量。
(四)营造营商氛围。要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各级林草部门宣传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媒体媒介,对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向社会公众准确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妥善处置负面舆情,全面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