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函
吉林函﹝2021﹞171号
省政府办公厅:
年初以来,按照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做好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坚持从强化领导、严格程序、规范答复等环节入手,统筹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截至目前,共接收建议提案28件,其中,全国人大代表建议1件,省人大代表建议15件、省政协提案12件,现已全部办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办理工作高位推动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将建议提案办理纳入局重点工作任务,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五化”要求,细化落实举措,落实答复责任。制定并印发《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吉林法〔2021〕117号),进一步明确了办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建立了由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受领办理任务后,我局专题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协调会议,研究制定了办理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出了快办、办好并努力转化为工作成果的具体要求。坚持高位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局主要领导在重点工作季汇报会议上,专门听取情况汇报,并对工作开展作出指示、提出要求,领导小组结合办理进程,就难点问题多次召开形势分析会,研究推进举措,局机关建立办理工作微信群,各承办处室设立具体工作联络员。通过上下齐动、协调推进,确保了办理工作有序开展。例如,为解决好全洪宝代表提出的科学划定山林放牧区问题,4月22日副局长王伟亲自带队前往靖宇县,面对面与代表本人及相关林草、畜牧等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交流、共商破解思路,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支持。目前,《封山禁牧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省司法厅审查。
二、严格标准程序,强化办理全程责任落实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法定职责意识,坚持把建议提案内容作为调查研究、完善制度、出台政策的重要依据,把办好建议提案作为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与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有机结合。办理过程中,严格落实局主要领导统揽、分管领导主抓、各承办处室具体答复的“三级负责制”,坚持做到目的要求明确、严格标准程序办理。一是坚持分散与集中相结合。对于单一处室承办的建议提案,由该处室形成答复意见后送交法规处初审并按要求完善;对于多个处室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法规处综合各处室反馈意见后,形成统一的答复材料。经严格初审、科学汇总,所有答复意见均做到了格式规范、文字精练、表述准确。二是严格履行文件会签程序。经法规处初审修改后的答复意见,再次返回各部门征求意见,确保全局意见统一、口径一致,每份答复意见均由各处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办公室审核,形成了步步落实、环环紧扣的办理模式。三是坚持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所有答复意见均经局分管领导逐一把关后,由局主要领导签发,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呈报各位代表或委员。
三、依法规范答复,实现办理质效有新提升
办理过程中,我局坚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充分掌握其提出建设提案的真实想法,并灵活采取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办理的方式,实现了办理答复的科学、精准、高效。例如,针对万晓白代表提出的通榆县道X158内滚水坝修复问题,我们主动邀请代表本人来到我局亲自参与办理,在立足自身给予政策支持的同时,结合代表提出的修复主体责任问题,进一步征求交通运输部门意见,从根本上解决了代表真正关心的问题。
认真撰写答复意见,坚持做到实事求是,表述清晰扼要、格式准确规范,对现阶段能够解决的问题,集中优势力量、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或暂时见不到成效的问题,提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实事求是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确保办理工作得到代表和提案人的充分认可。例如,针对谷凤杰代表提出的加大元宝枫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我们向其详细汇报了2019年以来开展元宝枫研究试种有关情况,及实验成功后推广元宝枫造林绿化的思路,获得了代表的满意。
精心做好答复面复工作,优选素质全面、工作能力强的业务人员组建面复小组,结合办理进度制定面复计划科学采取视频、面复等多种形式进行答复,实现了办理答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的目标。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