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森林资源管理监督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和全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建设生态文明为宗旨,以推进现代林业建设为指针,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优化森林资源结构为主线,突出林地管理,注重改革创新,加速政策完善,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为构建林业“三大体系”,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2008年重点工作概括起来讲就是:“强化一项管理,推进两项改革,编制三项规划,出台四个意见,做好五项核查”。
强化一项管理:就是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以实施定额管理为切入点,严格制度,完善措施,确保林业发展的有效空间。一是做好2008年度征占用林地定额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监督。督促各地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2008年度征占用林地定额严格执行。起草并下发2009年度全国各省征占用林地定额,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政策和措施。二是建立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预审制度和专家评审制度。加强占用征用林地的有关制度建设,包括调研勘查、开矿占地项目,科学分类、分区,制定分类、分区管理办法以及拟定调整政策或修改相应法规的建议。三是继续抓好林权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林权登记和变更登记制度,积极推进退耕还林地确权发证工作,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和规范林权流转,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推进两项改革:就是在过去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为实施重点国有林区改革积累经验。一是继续深化伊春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根据国务院的批示,组织专家对伊春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开展全面评估,筹备召开第四次局省联席会议,并按国务院的批复,进一步深化伊春林权制度改革试点,逐步扩大面积,开展国有森林资源的有条件流转。二是继续深化国有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研究起草《国家林业局关于深化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继续做好大兴安岭深化改革试点相关工作的落实。
编制三项规划:就是按照局党组的部署和要求,抓紧完成全国林业发展区划、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相关工作。一是如期完成全国林业发展区划。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力争完成《全国林业发展区划》、《公益林现状与发展布局区划》、《商品林现状和发展布局区划》、《全国主要非木材资源现状和发展布局区划》、《林产工业现状与发展布局区划》和《林业发展区划图册》等一系列区划成果。二是按时完成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规划等成果。抓好重点矿种的生态恢复成本和补偿标准和成本测算工作,及时指导开展省级规划编制,确保3月份按期提交省级规划成果,汇总编制全国总体规划。三是按时完成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的相关工作。做好编制《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的修改完善和报批工作,在总结10个县级试点的基础上,出台《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和《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规范》,适时部署开展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
出台四个意见:就是要贯彻局党组和贾局长提出的“越是改革,越要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要求,出台相关意见,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一是《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通知》,经过两年沟通和协调,力争年内出台,确保林地资源的稳定增长。二是适时出台《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国有森林资源管理的意见》,针对各地国有森林资源无序流转的情况,在流转方式、流转范围、资源评估等方面做出严格规定,坚决遏制国有森林资源的非法流失。三是《进一步规范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力争在完善管理制度、简化审批手续、强化透明操作、推行公示制度等方面取得突破,保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四是下发执行《关于加快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为“十二五”采伐限额编制提供科学依据的意见》,在前期推进各地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为科学编制“十二五”采伐限额打好基础。
做好五项核查:就是继续抓好相关的核查检查,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保障林业建设质量。一是全面完成全国第七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做好内蒙古、河南、福建、海南、青海和内蒙古森工等6省区7个单位的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扎实做好第七次清查全国汇总分析的准备工作,继续完善监测指标、技术标准、调查与评价方法,组织完成技术规定的修改完善工作,为第八次清查奠定技术基础;要认真做好FAO2010全球森林资源评估工作。二是做好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重点工程的检查评价,继续抓好核查的组织、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不断改进营造林核查方法,提高核查成效,发挥核查作用。三是精心组织好全国征占用林地、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检查。继续扩大遥感技术的应用范围,增加采用遥感技术辅助调查单位的数量,严格管理,提高质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实行跟踪监督。四是继续做好“三总量”检查工作。下发《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2008年“三总量”检查技术方案》, 推进检查办法的改革,促进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三总量”执行情况好转,推动林木采伐管理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和木材流通秩序逐步好转。五是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办法》,不断充实监督体系,严格落实责任,修改完善制度,使森林资源监督的整体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对森林资源管理混乱、破坏严重的地区,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资源司、监督办还将进一步加强“两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狠抓五大建设为主线,重点在建立完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提高司办行政能力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四型机关”、争做“五个模范”的创建工作,抓好机关“两建”。充分发挥支部、工会推动群众、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策理论、业务知识学习,营造积极向上的和谐机关氛围,进一步提高对归口单位和资源系统管理、指导、服务水平。(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