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搞好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作,促进现代林业建设、发挥林业在保障国土生态安全、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规划编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办资字[2007]109号)要求,日前吉林、云南、山西、安徽、西藏等省已完成了省级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规划编制工作。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规划编制是一项开拓性、创新性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涉及面广,规划工作面临巨大困难。有关各省(区)林业厅(局)对规划编制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云南、安徽等省克服特大雨雪冰冻受害影响,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规划编制单位和人员积极主动,迎难而上,不辞辛劳,按时保质地完成了规划编制工作。(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